文档文本内容
2026 年法理学先行课
课后要点总结
(2 月7 日上午)
一、课程内容体系介绍
第一章
法的概念与特征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争议:自然法学说与法律实证主义
知识点二:马克思主义的法本质观: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律学说
知识点三:法(国法)的定义
知识点四:法的特征
课程主要内容
考点一:法的概念争议:自然法学说与法律实证主义
(一)实证主义法概念
1.基本立场:法与道德、宗教、意识形态等外部因素是分离的。
2.定义法的要素:(1)权威性制定(2)社会实效
3.代表学派:(1)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的是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
(2)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的是分析主义法学派(也叫分析实证法学派),
代表人物为奥斯丁、哈特和凯尔森等。
(二)非实证主义法概念(自然法理论)
1.基本立场:法律必须符合道德,恶法非法。
2.定义法的要素:内容的正确性,即法必须是符合道德的。
3.代表学派:(1)自然法学派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唯一因素。
(2)以德国阿列克西为代表的第三条道路则主张把内容正确性、权威性制
定和社会实效作为定义法的共同要素。
考点二:马克思主义的法本质观: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律学说
1.法是国家意志性的正式体现(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
2.法是统治阶级的统一意志(阶级性)。
3.法的内容(统治阶级的意志内容)最终由客观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
性)。
考点三:法(国法)的定义
1.国法的概念
“国法”,即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
2.国法的外延
国法的外延包括:(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
(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
(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考点四: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规范性)。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国
家性)。
(1)法律代表着国家意志,有制定和认可两种产生途径。
认可包括明示认可和默示认可。
(2)法律具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制定法、判例法等。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普遍性)。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调整性)。
5.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程序保证其实现(强制性和程序性)
6.法具有可诉性(可诉性)
随堂习题
1.【不定项选择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
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
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
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
2.【单项选择题】
2018 年是四川汶川地震十周年,当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范跑跑”事件,社会
公众对此进行了大规模的道德评价,随后教育部也相应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增加了“保护学生安全”的规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的特征在于法律具备规范性,道德等其他的社会规范没有规范性
B.法律与道德总是同步发展的
C.近现代以来,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依法治国成为
普遍的政治主张
D.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就意味着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让法与道德
达到浑然一体的状态
随堂习题解析
1.【答案】C
【解析】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这是法的特征之一。法的普遍性强调法对
不特定的主体可以反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的
人,因此也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特征。A、B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说
明了社会的经济状况决定法律的内容。C 项正确。法律受到政治、宗教、道德等
其他社会规范的影响。D 项错误。
2.【答案】C
【解析】在形式归属上,法与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A 错误。法
律与道德并不总是同步发展的,B 错误。法律与道德不能达到浑然一体,截然不
分的状态,D 错误。C 正确。
课程预习任务
1.预习以下相关内容
第二章
法的作用与价值
知识点一:法的作用
知识点二:法的局限性
知识点三:法的价值种类
知识点四:法的价值冲突及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