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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指尖上的陷阱:别让APP偷走你的“钱袋子”

典型案例丨指尖上的陷阱:别让APP偷走你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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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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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不法分子借助手机 APP 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本期推文聚焦「指尖上的陷阱:别让 APP 偷走你的‘钱袋子’」主题,深度拆解 APP 非法集资新型套路与典型案例,送上实用防骗指南,守护大家的财产安全。

案例一

拼购模块+会员推广

2021年9月,某地公安机关对某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自2020年以来,向某松先后成立两家链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了专属线上App,设立拼购模块,通过广告、网站宣传及会员推广等方式吸引大量会员注册。

会员在平台购买商品后获得“拼购”资格,每19名会员为一组,其中仅1名会员能拼中商品,未拼中者可获得平台返利,连同本金返还至平台账户,拼中者的钱则被冻结在平台账户里,须连续拼中10次后通过购买平台商品解冻钱款并返还。“该App涉及集资参与人数1172人,非法吸收资金9.31亿元。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对向某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判决,对向某松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百万元。

“拼购模式”犯罪活动依托于网络,受众对象范围广,通过宣传使用户认为时间短、投入少、收益高,“稳赚不赔”,成为部分不法电商平台常用的引流噱头,相较以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手法,具有传播面广、诱惑性大、形式新颖等特点,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利,此模式可能衍生非法集资行为,应小心被“收割”。

案例二

美容投资+虚假标的

2022年6月,被告人闵某欣注册成立厦门创某众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实施集资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间,被告人招募讲师团队推广“亚洲之星”APP非法集资,在明知无法归还本息的情况下,虚构其具有大型美容机构股份的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并非法吸收资金,骗取投资款共计人民币83.6万余元,截止案发尚有60.5万余元未归还。

2024年3月,被告人闵某欣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20万元。

以案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闵某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闵某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本案犯罪模式融合美容行业实体概念与互联网工具,以“短周期高返利”为核心,形成“实体包装+技术工具+暴利承诺”的复合型诈骗手段。被告人通过APP突破传统线下集资的地域限制,借助讲师团队塑造专业形象,虚构投资标的,使投资者误信项目具备合法性和可持续性。本案反映出在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中集资参与人缺乏警惕性,凸显特定群体在信息甄别、资质核验等方面的认知短板。公众需谨记,任何违背市场规律的“稳赚不赔”承诺,都必然伴随高风险,应远离“一夜暴富”诱惑。

案例三

拉新返利+传销扩散

被告人顾某某通过网友接触到某投资理财平台。投资人扫描推荐人的二维码下载APP后注册成为会员。会员通过该APP联系在线客服充值投资,还要分别下载跟单辅助器、聊天软件用于自动投注(投资人不得私自投注)、投资人联系交流。平台根据会员下线人数设置了不同等级的保险等级和返佣等级。该平台投资收益以投资金额为基础计算,承诺投资人月最低收益率为100%,平台扣除收益的28%作为保费,余额为投资人的实际投资收益,提现另需向平台交纳8%的手续费。除投资收益外,投资人还会根据返佣等级的不同获得自己下级会员收益的特定比例作为返佣收益,下线人数越多获得的返佣收益越多。

被告人顾某某明知该平台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且收益畸高,仍采用授课、口口相传、发展下级团队等方式,吸引淮安、合肥等地的不特定对象投资该理财产品。后部分投资人发现向该平台申请提现未到账,不久平台关闭。经查,被告人顾某某团队的投资对象人数为11万余人,现已核实投资对象900余人,涉及投资金额为4800万余元,损失4400万余元。

以案说法: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投资人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不法分子假借投资平台之名,以“拉新奖励+投资返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涉案平台无合法资质,通过初期小额返利制造盈利假象,以拉新提成诱导发展下线,形成传销式扩散链条,本质为“拆东补西”的庞氏骗局,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本案警示广大群众投资时认准有资质的正规投资平台,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产品,警惕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案例四

老年社交+线下吸金

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成立XX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XX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某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XX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

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至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李某某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

以案说法: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和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网络风险意识不高、互联网运用不熟练等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兴趣爱好设计兼具交友、投资等功能的应用软件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这类犯罪以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为引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再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打消老年人警惕心理,极易使老年人陷入骗局。需谨记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

案例五

 算力噱头+层级推广

“每日签到领2元,邀请好友返1元!”“国家政策支持的算力项目,零风险高回报!”打着此类诱人旗号,一款名为“中国算力”的手机APP吸引160余名群众投资,最终却因无法兑付沦为非法集资工具。

案件始于一连串群众举报。“投资的钱提不出来了!”“养老钱投进去,被告知要等上市才能取!”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求助,初查发现所有报案人都下载了“中国算力”APP并参与投资,最终均面临款项无法兑现的困境。

随着侦查深入,骗局真相逐渐明晰。2024年2月至7月,被告人吴某、张某某协助他人以“中国算力项目组”名义,向不特定人群推广该APP,通过销售“算力一张网”“助力民族企业”等虚假理财产品吸纳资金。APP内不仅设置多档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固定回报,还推出“中国算力币”作为账面收益附加福利,更以“转发推广奖励”为诱饵,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形成层级扩散的集资网络。

承办检察官指出,所谓投资收益、推广返利均来自新投资者的投入,本质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涉案APP以返本付息为诱饵,通过网络宣传、熟人推荐等方式面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已构成违法犯罪。

以案说法:

2025年5月,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某、张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

此案揭示了当前非法集资一种典型方式:即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算力”等响应国家政策的旗号,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数字”,以过高收益为诱饵诱导投资。

本案中,部分被害人其实在参与投资时已发现了异常,如APP不能从正规渠道下载,还经常出现风险提示的弹窗,但还是出于薅羊毛和侥幸心理继续越陷越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和损失将自行承担,因此投资理财应该格外谨慎小心,秉持理性的投资观念,选择正规的平台。

非法金融APP常见套路:

一是套用热点概念。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云养经济”“能源矿产”等旗号,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推销虚假理财产品,诱导社会公众通过该类APP进行投资。

二是以利诱为形式。不法分子通过短信链接、社交软件、网页广告等线上渠道跨地域、跨国境精准推送,诱导下载非法APP。同时采用“邀请码注册”模式,通过“邀请好友返佣”“层级奖励分佣”等激励,配合“限时充值优惠”等话术,吸引用户快速充值,并推动其发展亲朋好友等熟人加入,形成传播链条,短期内诱使大量人员参与投资。

三是伪装正规平台。部分非法APP刻意仿冒国企、政府扶持项目或持牌金融机构的名义,设计与官方高度相似的图标、界面及名称,以“实名认证”“额度申请”等为由,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个人信息,用于诈骗或非法贩卖。或靠“快速赚钱”的噱头诱导用户注册投资,最终卷款跑路,让社会公众蒙受损失。

你看中的是他的利息

他盯着的是你的本金

为守好自身钱袋子,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一是审慎选择下载渠道。请通过官方应用商店(如华为应用市场、苹果AppStore等)或持牌金融机构官网下载APP,切勿点击不明链接、扫描未知二维码。
二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在不明APP中录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不随意上传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数据,严防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用于非法活动。
三是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牢固树立投资风险意识,不要轻信APP中的高收益宣传,参与投资前,可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及APP资质,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投资建议。
四是及时举报维权。社会公众一旦发现使用的APP存在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行为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属地防非打非、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

来源:稳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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