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提交说明和相关证据的期限是多久?(政采投诉百问百答·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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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采购人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后,提交说明和相关证据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二条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