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260409
初中数学六年级数学知识点速记笔记(第三章有理数)免费领
第一主线
认识有理数(01–06):概念与分类 → 数轴 → 相反数与绝对值 → 大小比较。先会"认"和"比"。
第二主线
有理数的运算(07–11):加 → 减 → 乘 → 除 → 乘方。核心是"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第三主线
表示与应用(12–13):科学记数法、近似数、混合运算顺序。综合运用前面全部法则。
01
正数和负数
数的第一次扩充:引入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量
- 正数
:大于 0 的数,如 6、2.5、3/4、1.2%。为了强调符号,可写成 +6、+2.5。 - 负数
:在正数前面加"-"号的数,如 -4、-1.2、-3/4、-2%。 - 零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它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 - 非负数
=零和正数;非正数=零和负数。 正、负数用来表示相反意义的量:如收入用"+"、支出用"-";零上温度用"+"、零下温度用"-"。
例向东走 50 m 记作 +50 m,则向西走 30 m 记作 -30 m;海拔 8848.86 m 记作 +8848.86 m,低于海平面 155 m 记作 -155 m。
易错带"+"号的不一定是正数?带"-"号的不一定是负数?——判断只看大小与 0 的关系:0 既非正也非负;"-a"当 a 为负数时反而是正数。
字母表示a > 0 表示 a 是正数;a < 0 表示 a 是负数;a ≥ 0 表示 a 是非负数;a ≤ 0 表示 a 是非正数。
02
有理数的定义与分类
掌握两种分类口径,会判断一个数是不是有理数
- 整数
=正整数 + 零 + 负整数(如 26、0、-3)。 - 分数
=正分数 + 负分数(如 1/4、3又1/5、2/7;-1/2、-4/9)。 - 有理数
=整数 + 分数。 - 无限不循环小数(如 π)不是有理数
——它不能写成整数或分数。
有理数
按定义分
整数:包括正整数(6)零(0)负整数(-3) 分数:包括正分数(1/4)负分数(-1/2)
按符号分
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 零:0 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
技巧把整数看成分母为 1 的分数(如 3 = 3/1),在这个意义下,所有的有理数都是分数。
易错循环小数(如 0.333…、0.125125…)可以化为分数,属于有理数;只有无限不循环小数才不属于有理数。
例1 · 有理数分类 下列各数:1/2、12、0.012、1、-0.52、0、-3、1又1/31、0.23(2、3 循环)、-1/6。请指出其中的整数、正数、分数、非负数、有理数。整数:12、1、0、-3;
正数:1/2、12、0.012、1、1又1/31、0.23(2、3循环)…;分数:1/2、0.012、-0.52、1又1/31、0.23(2、3循环)…、-1/6;
非负数:1/2、12、0.012、1、0、1又1/31、0.23(2、3循环)…;有理数:以上 10 个数全部都是。要点:0.012 与 0.23(循环)都能化为分数,所以既是分数也是有理数;0 是非负数,但不是正数。
延伸 · 稠密性任何两个正有理数之间还有无数个正有理数;任何两个负有理数之间也有无数个负有理数(如 1/2 与 1/3 之间还有 5/12 等)。
03
数轴
用直线上的点表示数:数形结合的开端
- 三要素
:原点(0 的位置)、正方向(一般向右)、单位长度(统一刻度),三者缺一不可。 任意有理数都可用数轴上的一个点表示:正数在原点右侧,负数在原点左侧,0 在原点。 反过来,数轴上的点并不都表示有理数(如 π 对应的点)。 数轴从左到右,表示的数越来越大——这是比较大小的几何依据。
示例:点A表示 -2又1/2,点B表示-1,点C表示0,点D表示3,点E表示5又1/2;原点右侧为正数,左侧为负数。
注意① 所有有理数都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② 右边的点表示的数总比左边的大;③ 正数大于 0、负数小于 0、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易错画数轴必须三要素齐全:缺原点、缺方向或刻度不等的都不是数轴。
04
相反数
"符号相反、距离相同"的一对数
- 定义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如 3 与 -3;0 的相反数是 0。 数 a 的相反数记作 -a;a + b = 0 的充要条件是 a、b 互为相反数(即 a = -b)。 数轴上,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两侧,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都是 |a|)。 - 多重符号化简
:"-"号的个数为奇数个 → 结果为负,偶数个 → 结果为正(奇负偶正)。如 -(+3) = -3,-(-3) = 3。
-(-a) = a; -[-(-2)] = -2
例3 的相反数是 -3;-1/2 的相反数是 1/2;0 的相反数是 0;2又1/4 的相反数是 -2又1/4;1/3 与 -1/3 互为相反数。
表示方法在一个数前添加"-"号就得到它的相反数: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0 的相反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相反数的相反数是这个数本身,如 -(-4) = 4,4 的相反数的相反数仍是 4。
易错① "-a"不一定表示负数——当 a 是负数时,-a 是正数;② "只有符号不同"指除符号外其余完全相同,故 -2 与 3 不互为相反数;③ 相反数成对出现,不能单独存在。
05
绝对值
"到原点的距离"——永远非负
- 定义
: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记作 |a|。距离不可能是负的,所以 |a| ≥ 0。 - 求法(代数意义)
: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 的绝对值是 0。 几何意义延伸:|a - b| 表示数轴上 a、b 两个点的距离。
|a| = a(a > 0);|a| = 0(a = 0);|a| = -a(a < 0)
例|4| = 4,|-3| = 3,|2.5| = 2.5,|-8| = 8,|0| = 0;|a| = 6 时,a = 6或 -6(两个答案都别漏)。
易错绝对值永远非负:|a| = -a 并不代表 |a| 是负数,只是"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若 |a| = |b|,则 a = b 或 a = -b。
三个结论① 绝对值为一个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②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绝对值相等;③ 任何数的绝对值总是非负数,即 |a| ≥ 0。
06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三种方法:数轴、符号判断、作差
- 数轴法
: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大。 - 符号法
:正数 > 0 > 负数;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 两个负数比大小
:绝对值大的反而小(离原点越远越靠左)。 - 作差法
:a - b > 0 ⇔ a > b;a - b = 0 ⇔ a = b;a - b < 0 ⇔ a < b。
例比较 -6/7 与 -5/6:|-6/7| = 6/7> |-5/6| = 5/6,所以 -6/7 < -5/6。
易错比较两个负数时最容易犯的错:直接比绝对值大小就下结论——绝对值大的负数反而小。
速记异号两数比大小看正负,同号两数比大小看绝对值。
07
有理数的加法
符号跟着"大"的走,绝对值相加减
- 同号两数相加
: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正+正仍正,负+负仍负) - 异号两数相加
:绝对值相等时和为 0;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者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 一个数同 0 相加
:仍得这个数。 运算律:交换律 a + b = b + a;结合律 (a + b) + c = a + (b + c);三个以上相加可任意交换结合,和不变。
(-5) + (-3) = -8; (-5) + (+3) = -2; (+5) + (-3) = +2; (-3) + (+3) = 0
口诀同号相加一边倒,异号相加"大"减"小",符号跟着"大"的跑,绝对值相等"0"正好。
简便策略①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先加(和为 0);② 符号相同的数先加;③ 分母相同的数先加;④ 能凑成整数的先加。如 5+ (-3) + 3= 5 + [(-3) + 3] = 5 + 0 = 5。
08
有理数的减法
"减"变"加相反数":减法统一为加法
- 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减法变加法)。
a - b = a + (-b)
例 6- (-4) = 6 + (+4) = 10; -1 - 3 = -1 + (-3) = -4; 0 - 5 = 0 + (-5) = -5。
易错减号变加号的同时,减数必须变相反数,两处一起变,不能只变一处。口诀:减号变加号,减数变相反数。
09
有理数的乘法与倒数
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乘积为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 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 0 相乘都得 0。 - 多个数相乘
:几个不为 0 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奇数个 → 积为负,偶数个 → 积为正;只要有一个因数是 0,积就是 0。 - 倒数
:乘积为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0 没有倒数;a(a≠0)的倒数是 1/a。 运算律:交换律 ab = ba;结合律 (ab)c = a(bc);分配律 a(b + c) = ab + ac。
(-3) × 2= -6; (-3) × (-5) = 15; (-1) × (-2) × (-4) = -8; 3 × 0 = 0
例2的倒数是 1/2;-2/3 的倒数是 -3/2;-1 的倒数是 -1(它等于自身)。
易错倒数与相反数混淆:相反数符号相反、和为零;倒数乘积为 1、符号相同。0 有相反数(0),但没有倒数。
分配律可逆用:ab + ac = a(b + c);可推广:a(b + c + d) = ab + ac + ad。交换因数位置时须连同符号一起交换;用分配律不要漏乘、不要弄错符号。如 99 × (-6) = 100 × (-6) - 1 × (-6) = -600 + 6= -594。
10
有理数的除法
除以一个数 = 乘以它的倒数;除数不能为 0
- 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 0 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a ÷ b = a × 1/b(b ≠ 0)。 - 符号规律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 0 除以任何非 0 数都得 0
;0 不能作除数(0 作除数没有意义)。 多个有理数相除:可先化除为乘,先定符号,再相除(利用乘法性质简化)。
例(-9) ÷ 3 = -3; (-12) ÷ (-6) = 2; 0 ÷ (-3) = 0; 4÷ (2/3) = 4 × (3/2) = 6。
易错0 不能作除数,但 0 可以作被除数;除以分数要变乘它的倒数再约分。
倒数细节求分数的倒数:分子分母颠倒即可,带分数先化为假分数再求;-a 的倒数是 -1/a(a ≠ 0);正数倒数为正,负数倒数为负。
11
有理数的乘方
n 个相同因数的乘积:底数、指数、幂
- 定义
:求 n 个相同因数 a 的积的运算叫乘方,结果叫幂。an 中 a 叫底数,n 叫指数,读作"a 的 n 次方"(作结果读"a 的 n 次幂")。 - 性质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 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 0;负数的幂由指数决定:奇次幂为负、偶次幂为正(奇负偶正)。 1 的任何次幂都是 1;-1 的奇数次幂是 -1、偶数次幂是 1;a1 = a;任何数都可看作自身的一次方(2 = 21)。 - 负数和分数做底数必须加括号
,否则表示的是相反的含义。
(-3)3 = -27; (-2)4 = 16; -24 = -16; (1/2)2 = 1/4; (-1)2010 = 1,(-1)2011 = -1
易错(高频)① (-2)4 与 -24 完全不同:前者=16,后者=-16;② (-2/3)4 是 4 个 (-2/3) 相乘(结果为正),-(2/3)4 是 (2/3)4 的相反数(结果为负)。括号决定底数是谁。
记忆先看底数,再定符号;负底数看指数,奇负偶正。
拓展若 a + b = 0,则 a2n+1 + b2n+1 = 0,且 a2n = b2n(n 为自然数)。
12
科学记数法与近似数
把大数写紧凑;用近似数描述"接近"
- 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数写成 a × 10n 的形式,其中 1 ≤ |a| < 10(a 为正数时可写 1 ≤ a < 10),n 为正整数。 - 确定 a
:在原数最高位数字后点上小数点;确定 n:n = 原数整数位数 - 1(或看小数点向左移动了几位)。 - 负数
:绝对值较大的负数,在 a 前加"-"号即可,如 -126000 = -1.26× 105。 - 还原技巧
:把 a 的小数点向右移动 n 位,位数不够用 0 补足。 - 近似数
:与实际接近的数。精确度:精确到哪一位,用四舍五入取近似。
231 500 = 2.315 × 105; 20 600 = 2.06 × 104; -125000 = -1.25 × 105
例3.14159 精确到百分位:看千分位 1 < 5 舍去,得 3.14。
易错保留整数位进位时别丢 0,如 1.996 精确到十分位是 2.0(末尾的 0 不能省略)。
13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统一顺序 + 符号优先 + 运算律化简
- 运算顺序
: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有括号先算括号——先小括号 ( ),再中括号 [ ],后大括号 { }。 - 同级运算
:从左到右依次进行。 - 去括号
:括号前带负号时,去掉括号后括号内各项都要变号。 - 实用流程
:先定结果的符号,再算绝对值;减法先化为加法、除法先化为乘法;能用运算律简算的先简算。
-(a + b) = -a - b; -(a - b) = -a + b
-14 + (-2)3 ÷ 4 × [5 - (-1)2] = -1 + (-8) ÷ 4 × [5 - 1] = -1 + (-2) × 4 = -1 + (-8) = -9
易错① 先乘方再乘除,不能从左到右盲目算;② -14 = -(14) = -1,不是 (-1)4;③ 去括号遇负号要逐项变号,切勿漏项;④ 除法化乘法时,除号后面的整个数要变倒数。
A
附录 · 运算律汇总
三律五则一张表,做题前先对号入座
| 交换律 | ||
| 结合律 | ||
| 分配律 |
用法添括号去括号都靠分配律与去括号法则;相反数结合、同号结合、凑整结合是加法的常用技巧。
B
附录 · 本章易错点清单
考前逐条过一遍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 的相反数、绝对值都是 0,但没有倒数。 π 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属于有理数;循环小数是有理数。 "-a"不一定是负数——a 本身是负数时,-a 是正数。 绝对值永远 ≥ 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不是"负的绝对值"。 - 绝对值等于某个正数的数有两个,互为相反数
(|a| = 3 ⇒ a = 3 或 -3)。 (-2)² = 4 与 -2² = -4 不同;(-2/3)⁴ 与 -(2/3)⁴ 不同:括号决定底数。 减法:减号变加号,减数同时变相反数,两处一起变。 除法:除以一个数变乘它的倒数;0 不能作除数。 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科学记数法满足 1 ≤ |a| < 10;进位后别丢末尾的 0。 混合运算顺序:乘方 → 乘除 → 加减,有括号先算括号(小 → 中 → 大)。 - 去括号遇负号要逐项变号,切勿漏项
:-(a + b) = -a - b。 带分数参与运算先化假分数;分数作底数乘方要加括号。 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指除符号外其余完全相同:-2 与 3 不互为相反数。 互为相反数的和为 0,互为倒数的积为 1,两条"特例线"别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