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分享
好东西不私藏

变更后要不要做注册检验?CDE新发说明表,三类药品一次讲清

变更后要不要做注册检验?CDE新发说明表,三类药品一次讲清

2026年4月23日,CDE发布《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情形的说明表》,明确中药、化药、生物制品三大类变更事项的注册检验启动标准,企业可在申报前对照自查。

此前企业在提交补充申请时,往往不清楚是否需要启动注册检验,直到受理后才知道结果,影响项目进度规划。此次发布的说明表提供了明确的预判依据,方便提前做好准备。

中药变更

需注册检验:替代或减去毒性药味/濒危药味、变更规格(非规范表述)、变更生产工艺、变更辅料(非仅供应商)、新增/变更检验项目、变更生产场地(境外)、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

无需注册检验:持有人变更、适用人群/用法用量变更、说明书安全性内容变更、规范规格表述、仅变更辅料供应商(状态I)、包材变更、有效期/贮藏变更。

化学药(制剂)变更

需注册检验:变更辅料(非仅供应商)、变更工艺(非放宽标准类)、变更原料药供应商、变更批量、新增/变更检验项目、变更包材(非去除次级包装)、增加规格、变更生产场地(境外)。

无需注册检验:放宽/删除质控标准、缓控释制剂形状尺寸刻痕变更、功能性刻痕变更、放宽限度/删除项目、去除次级包装、仅变更供应商(状态I)、有效期/贮藏变更。

生物制品变更

需注册检验:主种子批/主细胞库变更、培养基/原材料/场地/规模/工艺变更、新增/变更检验项目、变更制剂辅料、变更规格/稀释剂/标准品、涉及包材材质类型变更、体外诊断试剂。

无需注册检验:非主种子批/主细胞库变更、工艺过程控制调整、直接接触材料(非材质类型)、原液贮藏条件/期、制剂质控(非新增/变更方法)、包装系统(非材质类型)、贮运条件/有效期。

特别提醒:一致性评价(口服固体、注射剂)均需注册检验。若补充申请中任一项需启动注册检验,该申请原则上均需启动。

通知正文

根据上市后药学变更工作实际,为更好地服务注册申请人,药审中心优化完善了上市后药学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的情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及《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药审中心形成了《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情形的说明表》(见附件),现予以发布,供申请人在补充申请申报时使用。

二、《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情形的说明表》中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的情形不适用于受理前已提出前置注册检验的已上市药品补充申请。

三、由于上市后药学变更情形复杂多样,如出现不适用《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情形的说明表》中所列的特殊情形,经申请人评估无需进行注册检验的,申请人可在受理前通过沟通交流或者公文形式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

附件:上市后变更补充申请事项及受理时启动注册检验情形的说明表

一、中药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中药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变更
/
2.变更适用人群范围
/
3.变更用法用量
/
4.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或药品注册标准处方中毒性药味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味
注册检验
5.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
/
6.变更药品规格
6.1 规范药品规格表述的
/
6.2 其他
注册检验
7.下列变更事项中属于重大变更的情形
7.1 变更生产工艺
注册检验
7.2 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7.2.1 仅变更辅料供应商(变更后的辅料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为I)
/
7.2.2 其他
注册检验
7.3 变更注册标准
7.3.1 新增检验项目的
仅对新增检验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7.3.2 变更检验方法的
仅对检验方法变更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7.3.3 其他
/
7.4 变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
/
7.5 变更药品有效期或贮藏条件
/
8.其他
8.1 变更生产场地(境外生产药品)
仅进行样品检验
8.2 基于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和评价需要
注册检验
8.3 其他
/

二、化学药(制剂)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化学药(制剂)
1.1 变更处方中的辅料
1.1.1 仅变更辅料供应商(变更后的辅料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为I)
/
1.1.2 其他
注册检验
1.2 变更生产工艺
1.2.1 放宽或删除已批准的质控标准(包括原料药内控标准/制剂中间体内控标准或生产过程控制)
/
1.2.2 变更缓控释制剂的形状、尺寸和刻印
/
1.2.3 增加或删除片剂的功能性刻痕
/
1.2.4 其他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3 变更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4 变更生产批量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5 变更注册标准
1.5.1 放宽控制限度(检验方法不变)的
/
1.5.2 删除注册标准中的任何项目的
/
1.5.3 其他
仅对新增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变更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1.6 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
1.6.1 去除对药品提供额外保护的次级包装
/
1.6.2 仅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供应商(变更后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为I)
/
1.6.3 其他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7 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
/
1.8 增加规格
如与已上市规格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相同,仅进行样品检验
1.9 变更生产场地(境外生产药品)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0 其他
/

三、化学药(原料药)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化学药(原料药)
3.1 变更生产工艺
注册检验
3.2 变更生产批量
/
3.3 变更注册标准
3.3.1 放宽控制限度的(检验方法不变)
/
3.3.2 删除注册标准中的任何项目的
/
3.3.3 其他
仅对新增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变更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3.4 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
3.4.1 去除对药品提供额外保护的次级包装
/
3.4.2 仅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供应商(变更后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为I)
/
3.4.3 其他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3.5 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
/
3.6 变更生产场地(境外生产药品)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3.7 其他
/

四、一致性评价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一致性评价
口服固体
注册检验
注射剂
注册检验

五、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
1.1 原液表达载体、种子批及细胞库
1.1.1 仅为表达载体、主种子批及主细胞库变更的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2 其他
/
1.2 原液培养基和生产用原材料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3 原液生产场地、规模和工艺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4 原液工艺过程控制
/
1.5 原液质量控制
1.5.1 新增检验项目的
仅对新增检验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1.5.2 变更检验方法的
仅对检验方法变更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1.5.3 其他
/
1.6 原液生产中直接接触材料及容器
/
1.7 原液贮藏条件和贮藏期
/
1.8 制剂规格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9 制剂辅料
注册检验
1.10 制剂生产场地、规模和工艺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1 制剂稀释剂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2 制剂质量控制
1.12.1 新增检验项目的
仅对新增检验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1.12.2 变更检验方法的
仅对检验方法变更项目进行注册检验
1.12.3 其他
/
1.13 制剂标准品/参比品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4 制剂包装系统
1.14.1 涉及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材质、类型等变更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4.2 其他
/
1.15 制剂贮运条件和有效期
/

六、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类型
补充申请事项
是否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检验要求说明
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1.16 基于免疫学方法检测试剂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1.17 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试剂
如不涉及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包括方法中涉及的关键物料及系统适用性等)的变更,仅进行样品检验

需要说明的情况

1. 说明表中注册检验包括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

2. 说明表中内容为原则上是否需启动注册检验的情形。由于上市后药学变更情形复杂多样,如受理时未启动注册检验,技术审评中会结合变更内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必要时也会启动注册检验。

3. 对于细化的补充申请事项,其中一项为需启动注册检验的情形,无论其他合并补充申请事项是否为启动注册检验的情形,该补充申请原则上均需要启动注册检验。

4. 对于补充申请事项中既包括需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的细化项,又包括不需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的细化项,申请人未勾选相应细化项时,均按照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的情形开具注册检验通知书。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6年4月23日

锐安合规咨询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GMP合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