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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柱的认识”教学随笔
(一)以活动为基础
“活动”是儿童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的主要方式,也是儿童社会交
往的最初方式。“活动”在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而新的《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也在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
数学教学的“知识技能目标”的同时,提出了数学教学的“过程性目
标”,并且通过“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三个层次
的目标要求,阐述了“过程性目标”的具体内涵。这表明,小学数学教学
不但要完成向学生传授知识、训练技能的任务,而且还要注意引导学生
参与到探索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突破以往数学学习单一、被动的学
习方式,关注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直接经验,“通过自己的活动”获得情
感、能力、智力的全面发展。小学阶段,操作活动是数学活动的重要组成
部分,也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方式。
本节课正是以“活动”为基础,组织学生“经历”了一个探索圆柱
特征的过程。教学中,无论是“直观感知”层面上的观察交流活动,还是
“操作验证”层面上的操作验证活动,还是“巩固强化”阶段的制作圆
柱活动,都是在一个让学生“经历”、让学生“体验”、让学生“探索”
的思想指导下完成的。从整个学习过程来看,这三次活动既有相对的独
立性,它们分别实施于课堂教学的三个阶段(导入、探究、巩固三个阶段),
体现了课堂教学三个阶段的不同教学目标;同时这三次活动又是相关的,
是学生认知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从而使学生对圆柱的特征从不完整、
表面的认识向较深层次的理解、整体上的把握发展。
(二)关注学生已有的经验
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学生的个性差异往往会影响到其参与活动的
整个过程,学生的个性不同往往会使其关注的焦点不同。这在本节课直
观感知层面的活动中已有充分的显现。教师在反馈观察过程时,有些学
生显然对圆柱的整体把握不感兴趣,他更关心的是某个部分,如两个圆
形底面,或者体积计算(因为刚学过长方体和正方体的体积计算)等等。
然而我们的课堂教学又不能无视学的个性差异和认知水平,而需关注学
生已有的经验,从学生的经验出发,引导学生自主探索。新的《课程标准》
指出,数学课程“不仅要考虑数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数学的
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
立在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之上”。
在本节课中,教师通过谈话交流,充分了解了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
原有的认知水平,尊重学生,认可学生对圆柱观察的不同着眼点。在此基
础上组织活动,并且通过反馈,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思维过程,展现自
己的认知个性,从而使整节课始终处于一种活跃的状态,充满勃勃生机。
同时,教师通过板书设计完成了一名“引导者”所要做的事情:创造一
定的条件,让学生的认知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正是教师关
注了学生已有经验之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