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学生就业手续办理说明
一、中心公章使用范围和要求:
1、推荐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院系盖章。
2、就业协议书:个人、单位信息填写完整,单位、院系盖章。
3、统招统分证明、应届生证明:仅限我校制定模板,下载专区提供电子版。
4、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选调生报名表、用人单位报名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院系盖章(无院系审核盖章栏,在校级盖章处加盖)。
5、其它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办理。
6、自助盖章机:使用时间每日8:00-20:00。学生须在盖章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在线申请,审批后至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自助机办理。
二、就业信息修改:
1、学生登录就业创业网,点击右上角“学生登录”。应届生选择在校生登录,企业微信扫码登录;往届生选择非在校生登录,短信验证码登录。登录后,选择手续办理,左侧菜单选择毕业去向登记(初次填报)或毕业去向修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去向,填报就业信息和档案信息,上传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图片,提交。
2、学校审核周期1至2个工作日。审核未通过请及时按退回原因修改。审核通过后档案默认由学校综合档案馆统一邮寄,户籍迁出咨询户籍科。
三、收寄学生就业有关纸质材料:
1、接收材料地址信息:顺丰普通快递(勿用同城闪送),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电话15712882248(仅用于接收快递短信无法接待咨询)。
2、如有需回寄材料,将收件信息(学号、姓名、地址、电话)发送至中心邮箱cnujycy@vip.163.com,处理完毕后统一回寄。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68902248、68902448;邮箱:cnujycy@vip.163.com。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