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家485 个服务终端!覆盖网站、APP、公众号!吉林省互联网新闻新媒体矩阵全景亮相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2家服务主体取得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0个,应用程序62个,公众账号402个,其他1个,共计485个服务项。
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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