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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关于2026年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关于2026年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

过去一学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发展,积极创先争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我院决定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评选范围:

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可参加评选,已获评2026年校级优秀团员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参评条件:

(1)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6年4月28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团员需要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年满18岁(截至2026年4月28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2025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上两学期无挂科;

(6)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评选范围:

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均可参加评选。已获评2026年校级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参评条件:

(1)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6)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学生团干部上两学期无挂科。

(三)红旗团支部

1、评选范围: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已获评2026年校级红旗团支部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参评条件:

(1)成立满1年(截至2026年4月28日),曾获得院级集体荣誉;

(2)“两制”完成率100%,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28日);

(3)在校院两级《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

(4)积极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申请材料报送

  (一)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需提交:

(1)2025-202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一份

(2)2025-202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3)2025年教育评议结果或院级及以上表彰证明(教育评议结果若不是优秀则需要表彰证明)

(4)网页版i志愿截图+粤省事手机版小程序截图(网页版含规定时间段内所有志愿活动截图,粤省事小程序含规定时间段内总志愿时长)

(5)成绩截图(最近两个学期,含学年学期和绩点)

(二)申报优秀团干部需提交:

(1)2025-202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一份

(2)2025-2026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3)网页版i志愿截图+粤省事手机版小程序截图(网页版含规定时间段内所有志愿活动截图,粤省事小程序含规定时间段内总志愿时长)

(4)成绩截图(最近两个学期,含学年学期和绩点)

(三)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提交:

(1)2025-2026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一份

(2)2025-2026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

(3)集体活动照片3张以及200字团支部简介,置于同一文件夹

(4)两个学期的班级成员绩点表(最近两个学期、一个学期一张表)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应清晰分类,由各班团支书于2026年5月6日15:00前统一收集并发至组织部对接成员处。

注:团委和学生会所有个人评优奖项,每人限报一项,不得一人申报多个奖项。

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及同学积极申报。如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请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3315

评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

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团委所有

图文来源 | 团委学生会组织部

初审 | 林汝祺

复审 | 卓伊颖

终审 | 刘雨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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