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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下册数学 因数与倍数重难点归纳
1、因数与倍数
如果a×b=c(a、b、c 都是不为0 的整数),我们就说a 和b 都是c 的因数,c 是a 和b 的倍数。因
数与倍数是相互依存的。(必须说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而不能单单说谁是因数谁是
倍数)。
2、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倍数的个
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3、奇数和偶数
自然数按是否是2 的倍数,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两大类。
是2 的倍数的数叫偶数,不是2 的倍数的数叫奇数。
4、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可以通过举例去记公式)
5、2 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0、2、4、6、8 的数,都是2 的倍数。
3 的倍数特征:一个数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是3 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 的倍数。
5 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0 或5 的数,都是5 的倍数。
6、同时是2 和3 的倍数就是6 的倍数;
同时是3 和5 的倍数就是15 的倍数;
同时是2 和5 的倍数就是10 的倍数,个位上一定是0;
同时是2、3 和5 的倍数,个位上一定是0,且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是3 的倍数。
7、质数与合数
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可以分为质数、合数、0 和1 四类。
质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就叫做质数(素数)。
最小的质数是2。
合数:一个数,除了1 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他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最小的合数是4,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
注: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质数×质数=合数
8、常见的最大、最小
最大因数:数本身。最小因数:1。最小倍数:数本身。最小的自然数:0。
最小的奇数:1。最小的偶数:0。最小的质数:2。最小的合数:4。
连续的两个质数是:2 和3。
9、20 以内的质数有8 个:2、3、5、7、11、13、17、19。
100 以内的质数有25 个: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
67、71、73、79、83、89、97。
注:除了2 以外,其他的质数都是奇数。
100 以内判断是质数还是合数,只要看是否是2、3、5、7、11、13 的倍数,是的就是合数,不是的
就是质数。(易错:91 是13 的倍数,是合数)
10、质因数和分解质因数
质因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
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例如:30=2×3×5,这个过程就叫分解质因数,2、3、5 就是30 的质因数。
11、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
公因数: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
公因数。
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
公倍数。